【公证篇】监护公证
『监护公证』
加拿大每个省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不同,具体来说,18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阿尔伯塔省、曼尼托巴省、安大略省、爱德华王子岛省、魁北克省或萨斯喀彻温省,或19岁以下且就读学校位于卑诗省、新不伦瑞克省、纽芬兰省、新斯科舍省、西北领地、努纳武特地区或育空领地,需要提供监护人声明。
年龄以就读的时间为准,比如孩子签证的时候未成年,但是预计开学的时候成年了,可以不用监护人公证。
公证方法
监护人表格的第一页,需要填写好后打印下来,由加方的监护人在当面加拿大的公证处(Notary Pulic)签字公证,通常律师事务所、Notary Public有公证资格。
监护人表格的第二页,需要填写好后打印下来,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(通常是父母)当面在国内公证处作中英文的签字公证,有的公证处需要将表格翻译成中文后才能公证。